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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林业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作者: 来源: 化州市林业局规划财务股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化州市林业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和荒漠化、石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组织实施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防治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生态公益林划定和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与检疫工作。

  (四)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研究提出主管的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名录的调整意见。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五)负责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重要湿地保护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统筹推进湿地公园建设,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资源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的设立申报、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市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开发森林体验、森林康养和生态教育等生态服务产品。组织实施林产品质量监督。协助推进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八)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林木种苗、草种管理。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及其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组织或参与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依法行使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依法负责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监督指导林区公路建设和管理。

  (十二)负责林业科技、宣传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林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及茂名市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市林业局应当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

  化州市国有大番坡林场的主要职责是:(一)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保持森林物种多样性;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区域良种示范、种质资源保存与创新、生态监测、科技示范等;(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及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化州市国有大番坡林场内设机构:内设办公室和生产股2个正股级机构。

  化州市国有六王林场的主要职责是: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保持森林物种多样性;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区域良种示范、种质资源保存与创新、生态监测、科技示范等工作。

  化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推广全市林木育苗技术、病虫害防治及研究工作,协助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苗圃、花卉、防疫、林木种子、良种选育、种子来源及其生产经营行为。

  化州市橘州生态公园服务中心主要职能是: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完善公园设施,丰富市民文化生活。

  化州市石龙山森林公园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对化州市石龙山森林公园进行管理和维护。

  (二)设置机构及人员情况

  化州市林业局各机构设置情况:共设置8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规划财务股、生态修复股、森林资源管理股、生态保护股、国有林场和产业发展股、森林火灾预防股、机关党委办公室。

  化州市国有大番坡林场内设机构:内设办公室和生产股2个正股级机构。

  化州市国有六王林场场内设置三股一室(生产股、计财股、保卫股、办公室)及三个生产工区,领导班子由一正(支部书记、场长)两副场长(管理岗一个、专技岗一个)组成。

  化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设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

  化州市橘州生态公园服务中心内设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化州市橘州生态公园服务中心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编制6名,人员经费由市财政核拨。

  化州市石龙山森林公园服务中心内设机构情况:办公室、财务室、业务管理室。

  (三)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1.实施绿美化州生态建设“六大行动”,推动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加强部门联动,明确工作职责,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造林绿化工作,据统计,今年全市植树224.48万株,其中:山下植树50.48万株,山上植树174万株,造林绿化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已完成林分优化11520亩,新造林抚育12806亩,森林抚育任务5600亩,新造油茶1500亩。二是实施城乡一体绿美提升行动。建成森林乡村2条,重点抓好“百千万工程”典型镇杨梅镇和11条典型村的绿美建设。三是实施绿美保护地提升行动。已编制三个自然公园总体规划。四是实施绿色通道品质提升行动。完成水岸绿化种植1.6850万株;完成道路绿化种植14.25万株,绿化长度491公里,打造2条绿美示范线路,一是沈海高速出口至G207绿景小学约15公里,二是G207绿景小学至新安镇新塘村约21公里。五是实施古树名木保护提升行动。对全市612株古树登记建档,“一树一档”建立了古树信息档案,制作并悬挂古树名木保护牌,明确古树的管护责任,已对100株长势较弱和濒危古树实施抢救复壮。六是实施全民爱绿植绿护绿行动。今年以来,市四套班子领导分别在杨梅镇坡咀村、石龙山森林公园、橘洲生态公园、石湾街道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市镇村三级同步进行,市有关单位分别到驻镇帮镇扶村、派驻第一书记所在村参加植树。全市上下开展形式多样的义务植树活动。利用春节、年例期间广泛动员群众、社会各界参与义务植树;开展“有喜事来种树”活动,适逢婚嫁、生育、生日、升学、升迁、开业等喜事,鼓励认养、认捐、认种等方式开展植树活动;动员各商会牵头参与义务植树;多渠道开展主题林植树,分别打造了“机关林”、“先锋林”、“青年林”等主题林。全市开展义务植树166场次,义务植树10多万株。

  2.重点推进县镇村绿化工作,加快绿色发展。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和编制县镇村绿化一张图。林业部门牵头编制好《化州市2024年县镇村绿化实施方案》,明确了“在什么地方种树”“种什么树”“如何种树”,住建部门编制了圩镇绿化方案,农业部门编制了乡村绿化方案,水利部门编制了水岸绿化方案,交通部门编制了道路绿化方案,教育部门编制了校园绿化方案,城管部门编制了城区公共绿地绿化方案,工商联制定“百会帮百村”工作方案。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分类制作“部门绿化一张图”“典型镇村绿化一张图”,汇总形成全市2024年“县镇村绿化一张图”。二是做好苗木储备。全市储备苗木360万株,其中经济林树种(化橘红、番石榴、黄皮、红杨桃等)194万株,珍贵树种(红椎、火力楠、海南红豆、铁冬青等)65万株,乡土阔叶树种(沉香、杜英、竹节树等)101万株,为绿美化州生态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3.强化林业执法,加大森林督查整改工作力度。加大乱砍滥伐林木的查处力度,全面清理整顿乱占用林地现象,对矿山、石场、砖厂、养殖场等乱占用林地行为进行坚决打击。今年查处林业行政案件88宗,罚款47.38万元,森林督查违法图斑30个,其中,违法使用林地图斑3宗,违法采伐林木27宗。已整改完成5宗。

  4.推深做实林长制,压实基层管护责任。一是责任到位。根据《化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要求,我市建立由各级党政领导担任林长的市、镇、村三级林长组织体系,全面负责相应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林长制管理机制。目前,全市共设置市级林长31名、镇级林长319名、村级林长1289名、253名护林员和138名监管员,确保落实“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二是监管到位。化州市林长制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在不断升级完善中,同时配备的移动终端林长制“一键通”APP系统,不仅实现了各级林长护林员在巡查巡护、图斑定位、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违法违规破坏林地、违规采伐林木等事件的上报,还为林业执法人员日常巡查执法提供实时通话、图斑甄别等便捷实用的功能,更好地为我市森林资源保驾护航。三是协调到位。全面推行林长制后,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责任意识增强,市级层面逐步形成工作合力。保护森林资源由林业部门“独唱”变成多个部门“合唱”,从根本上解决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力度不够、责任不实等问题,初步形成了“上有书记市长整体谋划、下有镇村林长护林员责任到人”的良好局面,实现了生态得发展、群众得实惠的双赢目标。林长制成员单位既各司其职又协调一致,在推进国土绿化、拓展林业投融资渠道、发展特色林业产业等方面协同推进,有力增进了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

  5.优化自然保护地整合,提升生态功能。加快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加强自然保护地的造林绿化工作,加快森林抚育,确保森林资源持续发展。全市现有自然保护地10个,面积10.4万亩,今年已完成中火嶂森林公园、大哗湿地公园两个自然公园总体规划。

  6.加快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发放工作,确保林农利益实惠。2024年上级下达我市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1252.42万元,目前,已核实确认各镇(街道)生态公益林面积,制定了资金分配方案,并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推动资金按要求按时限发放。

  7.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营造绿色生态氛围。按照茂名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扬长避短,找短板强弱项,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落实部门责任,全力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化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2021-2030),制定《2024年化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全面推进森林城市2024年各项工程任务建设,今年以来,共举办创森宣传活动5次,营造了良好创森氛围。

  8.深入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确保林业生态安全。全面开展松材线虫普查工作,加强松林日常监测,开展全域性巡查,坚决杜绝有害生物入侵。进一步加大对薇甘菊防治的力度,全面摸清林地上薇甘菊分布、危害面积和危害程度,开展专项整治,全市已完成薇甘菊防治6750亩,投入资金约135万元。

  9.加大森林防火工作力度,有效保护森林资源。一是坚持组织部署、部门联动、以督促防、问查结合等方式,落实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二是清明期间,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旅体局联合组成6个工作组,对全市23个镇(街道)、300多个行政村、国有农林场进行全方位督查,下发督查通报2份,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即知即改。三是全面排查森林火灾隐患。重点排查火灾多发区、高森林火险区和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区域,排查登记重点区域、隐患区域、林区内坟墓等,落实了看管责任人。四是颁布防火令。9月28日,向全市发放了《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五是运用电视、广播、微信、横幅标语、村委大喇叭等各种方式途径,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市森防办、市林业局分别制作宣传短视频各1个,转发警示教育案例8个,全市共印发宣传手册60000多份,悬挂宣传标语3000多条,设置固定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200多个。

  10.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提高林业经济效益。大力发展林业经济,全力打造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以产业链为基础的经济基地示范项目,积极支持化橘红、油茶、沉香等多功能、高效益的绿色产业,全市现有化橘红种植面积超13万亩,年总产值达102亿元,沉香种植面积7万多亩,年总产值约7亿元,油茶种植面积8万多亩,年总产值1.8亿元。其中2024年完成新造油茶1500亩。

  11.强化要素保障,助推市重点项目建设。积极配合市相关部门办理项目用地采伐和使用林地手续,主动与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沟通联系,争取用林指标,为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要素保障。目前,已办理上级审批林地46宗,面积2617.5亩。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实施绿美化州生态建设“六大行动”,推动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推进县镇村绿化工作,加快绿色发展。强化林业执法,加大森林督查整改工作力度。推深做实林长制,压实基层管护责任。优化自然保护地整合,提升生态功能。加快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发放工作,确保林农利益实惠。

  (五)部门整体支出情况(以决算数为统计口径)

  1.2024年度部门总体收入情况(按收入来源)

  化州市林业局2024年度总收入331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75.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57.26万元,同比减少1406.42万元,下降30.8%。主要变动情况:上级项目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万元,同比增加51.64万元,增长281.3%。主要变动情况:结转上年余额。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

  (5)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数减少30.05万元,下降100%。主要变动情况:今年没有事业收入。

  (6)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

  (8)其他收入47.86万元,同比上年数减少22.71万元,下降32.2%。主要变动情况:今年没有征地经费收入。

  2.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按支出类型、功能分类等)

  化州市林业局2024年度总支出3311.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293.1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503.19万元,同比减少186.04万元,下降11%。主要变动情况:各下属单位根据相关政策精神压减单位经费。

  (2)项目支出1789.98万元,同比减少1235.99万元,下降40.8%。主要变动情况:化州市林业局本级上级项目减少。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

  (4)经营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化州市林业局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4.9万元,同比减少2.29万元,下降31.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未发生支出,支出规模与上年持平,增减幅度为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万元,同比减少0.77万元,下降1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未发生支出,增减幅度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为3.6万元,同比减少0.77万元,下降17.5%;

  公务接待费支出1.3万元,同比减少1.53万元,下降53.9%。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论。

  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的评价指标,我部门进行了认真的自评分析,经研究,我部门2024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97分。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分析

  1.预算编制情况。

  本部门严格遵循财政部门统一预算编制规范,紧扣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结合部门年度履职任务、历年相关支出实际,科学合理测算申报各项预算,预算编制细化程度符合管理要求,各项支出边界清晰、标准明确,未违规超标准申报预算,严格落实了“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管控要求。全年预算执行过程中严守预算刚性约束,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现有车辆老旧、年度维修保养频次增加导致支出较上年小幅增长外,其余“三公”经费支出均控制在预算批复范围内,整体预算编制契合部门履职实际,管控有效性较强。

  2.预算执行情况。

  本部门严格遵循“先预算、后支出”的执行原则,所有支出均按规定流程审批拨付,严格遵守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范,未发生截留、挪用、挤占预算资金等违规行为,全年预算执行进度与部门年度工作推进节奏高度匹配,年末结转结余资金规模符合财政管控要求,整体预算执行规范性较好。

  在资产管理方面,本部门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及当地财政部门资产管理相关要求,建立了完善的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全流程管理制度,每年定期组织全员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及时更新国有资产动态管理台账,本年度清查结果显示,本部门国有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不存在长期闲置、低效运转资产,未发生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所有资产配置、处置事项均按规定程序报财政部门审批,未出现违规配置、处置国有资产的情况,国有资产整体使用效益良好。

  3.预算使用效益。

  重点分析以下情况:

  从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来看,本年度所有预设绩效目标均100%完成,部分指标超额完成:

  (1)实施绿美化州生态建设“六大行动”,推动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加强部门联动,明确工作职责,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造林绿化工作,据统计,今年全市植树224.48万株,其中:山下植树50.48万株,山上植树174万株,造林绿化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已完成林分优化11520亩,新造林抚育12806亩,森林抚育任务5600亩,新造油茶1500亩。二是实施城乡一体绿美提升行动。建成森林乡村2条,重点抓好“百千万工程”典型镇杨梅镇和11条典型村的绿美建设。三是实施绿美保护地提升行动。已编制三个自然公园总体规划。四是实施绿色通道品质提升行动。完成水岸绿化种植1.6850万株;完成道路绿化种植14.25万株,绿化长度491公里,打造2条绿美示范线路,一是沈海高速出口至G207绿景小学约15公里,二是G207绿景小学至新安镇新塘村约21公里。五是实施古树名木保护提升行动。对全市612株古树登记建档,“一树一档”建立了古树信息档案,制作并悬挂古树名木保护牌,明确古树的管护责任,已对100株长势较弱和濒危古树实施抢救复壮。六是实施全民爱绿植绿护绿行动。今年以来,市四套班子领导分别在杨梅镇坡咀村、石龙山森林公园、橘洲生态公园、石湾街道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市镇村三级同步进行,市有关单位分别到驻镇帮镇扶村、派驻第一书记所在村参加植树。全市上下开展形式多样的义务植树活动。利用春节、年例期间广泛动员群众、社会各界参与义务植树;开展“有喜事来种树”活动,适逢婚嫁、生育、生日、升学、升迁、开业等喜事,鼓励认养、认捐、认种等方式开展植树活动;动员各商会牵头参与义务植树;多渠道开展主题林植树,分别打造了“机关林”、“先锋林”、“青年林”等主题林。全市开展义务植树166场次,义务植树10多万株。

  2.重点推进县镇村绿化工作,加快绿色发展。全市储备苗木360万株,其中经济林树种(化橘红、番石榴、黄皮、红杨桃等)194万株,珍贵树种(红椎、火力楠、海南红豆、铁冬青等)65万株,乡土阔叶树种(沉香、杜英、竹节树等)101万株,为绿美化州生态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3.强化林业执法,加大森林督查整改工作力度。加大乱砍滥伐林木的查处力度,全面清理整顿乱占用林地现象,对矿山、石场、砖厂、养殖场等乱占用林地行为进行坚决打击。今年查处林业行政案件88宗,罚款47.38万元,森林督查违法图斑30个,其中,违法使用林地图斑3宗,违法采伐林木27宗。已整改完成5宗。

  4.推深做实林长制,压实基层管护责任。一是责任到位。根据《化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要求,我市建立由各级党政领导担任林长的市、镇、村三级林长组织体系,全面负责相应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林长制管理机制。目前,全市共设置市级林长31名、镇级林长319名、村级林长1289名、253名护林员和138名监管员,确保落实“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5.优化自然保护地整合,提升生态功能。加快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加强自然保护地的造林绿化工作,加快森林抚育,确保森林资源持续发展。全市现有自然保护地10个,面积10.4万亩,今年已完成中火嶂森林公园、大哗湿地公园两个自然公园总体规划。

  6.加快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发放工作,确保林农利益实惠。2024年上级下达我市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1252.42万元,目前,已核实确认各镇(街道)生态公益林面积,制定了资金分配方案,并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推动资金按要求按时限发放。

  整体来看,本年度预算资金投向契合部门核心职能,资金投入有效保障了林业工作落地,部门整体绩效达成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效益良好。

  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本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任务,所有重点工作均提前完成年度目标:全面开展松材线虫普查工作,加强松林日常监测,开展全域性巡查,坚决杜绝有害生物入侵。进一步加大对薇甘菊防治的力度,全面摸清林地上薇甘菊分布、危害面积和危害程度,开展专项整治,全市已完成薇甘菊防治6750亩,投入资金约135万元。坚持组织部署、部门联动、以督促防、问查结合等方式,落实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明期间,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旅体局联合组成6个工作组,对全市23个镇(街道)、300多个行政村、国有农林场进行全方位督查,下发督查通报2份,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即知即改。全面排查森林火灾隐患。重点排查火灾多发区、高森林火险区和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区域,排查登记重点区域、隐患区域、林区内坟墓等,落实了看管责任人。四是颁布防火令。向全市发放了《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市森防办、市林业局分别制作宣传短视频各1个,转发警示教育案例8个,全市共印发宣传手册60000多份,悬挂宣传标语3000多条,设置固定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200多个。

  本年度管理的林业专项资金均按规定用途使用,未发生挤占、挪用、截留专项资金的情况,所有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均完成,资金使用规范、效益显著,切实保障了林农的切身利益,推动我市林业高质量发展。

  (三)部门整体支出使用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1.存在问题

  (1)本年度部分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滞后。

  (2)内控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近年来我单位不断优化单位相关制度,如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费用报销制度等,但由于现实情况多变,仍需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2.改进意见

  (1)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管理业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单位预算并严格执行,提高预算编制准确率,做全基本支出预算以及全项目支出预算,加强预算支出审核,合理规划使用项目资金,实时跟踪项目进度提高项目报账率。

  (2)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能,确保工作更好地开展。

  三、其他自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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