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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作者: 来源: 本网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办理对象

社会团体

办理条件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八条,审批条件为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    

1、名称;

2、住所;

3、业务范围;

4、法定代表人;

5、活动资金;

6、业务主管单位。

所需材料

一、名称变更登记材料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

2、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

3、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正副本。

二、住所变更登记材料

1、社会团体住所变更登记申请表;

2、会议纪要;

3、新住所使用权证明;

4、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正副本。

三、业务范围变更登记材料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

2、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

3、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正副本。

四、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材料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

2、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3、会议纪要;

4、离任审计;

5、《全县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申报表》;

6、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正副本。

五、活动资金变更登记材料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

2、会议纪要;

3、银行存款证明;

4、社会团体捐资承诺书;

5、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正副本。

六、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材料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

2、会员大会会议纪要;

3、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文件;

4、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正副本。

(温馨提示:以上变更事项除活动资金变更外,其他事项均涉及社会团体章程条款相关内容的变更、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信息的变更,所以申报上述变更事项,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批办结后,还需提交“修改章程核准”和“证书换发”事项,业务办结后方可领取新证。)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s://gdsmz4.gdnpo.gov.cn/)。

2、申请社会团体变更业务。 

3、填写表单。

4、上传材料。 

5、提交确认。 

6、网上受理。 

7、网上审批。

网上业务办理进展情况,系统将根据登记管理机关的审核意见,以短信方式推送至经办人手机。如是退回补正信息,请按退回补正意见,修订后再提交;如是业务办结信息,请经办人携带网上提交的纸质资料(原件)和社会团体证书正副本原件到化州市民政局五楼社会组织股提交,现场领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60日

承诺期限:15日

办事窗口

化州市民政局五楼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股。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地址:化州市北岸北路与民主北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668-7312229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1998年10月25日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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