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型拖拉机牌证注销作废的通告
日期:202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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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化州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全国变型拖拉机清零工作部署,我市在册的198台变型拖拉机已于2025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系统注销登记,其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已依法失效。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牌证作废 上述198台变型拖拉机对应的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均宣告作废。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所有已注销变型拖拉机严禁上道路行驶,严禁从事任何运输及作业活动。 二、限期报废 请各机主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车辆送交具备合法资质的报废回收企业完成拆解报废。 三、法律责任 驾驶已注销牌证的变型拖拉机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扣留车辆并予以处罚;由此引发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告。 化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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