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2-28
作者:化州市医疗保障局
来源: 化州市医疗保障局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现将《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茂医保〔2023〕5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化州市医疗保障局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化医保〔2023〕73号转发关于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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