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茂名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延长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日期:2024-05-06
作者:化州市医疗保障局
来源: 化州市医疗保障局
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市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茂名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延长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茂医保〔2024〕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化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化医保〔2024〕26号 转发《茂名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延长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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