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公布“化学毒物定性检测”等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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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化州市医疗保障局
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市各医疗机构: 现将《茂名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公布“化学毒物定性检测”等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茂医保〔2025〕20号)转发给你们,新增项目试行期间由医疗机构遵循公开透明、合法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制定价格,经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初审后,报茂名市医疗保障局备案后开展。请各医疗机构按照文件要求从9月1日起执行,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径向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反映。 化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发展改革局、市科工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化医保〔2025〕33号转发关于公布“化学毒物定性检测”等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茂医保〔2025〕20号茂名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公布“化学毒物定性检测”等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化学毒物定性检测”等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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