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茂名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关于恢复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单位缴费费率的通知
日期:2025-11-27
作者:
来源: 化州市医疗保障局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茂名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关于恢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的通知》(茂医保〔2025〕3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茂名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关于恢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的通知》(茂医保〔2025〕32号) 化州市医疗保障局 化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 2025年11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化医保〔2025〕47号转发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茂名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关于恢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的通知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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