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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化州市自然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化自然资发〔2024〕98号

作者: 来源: 本网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化州市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立足“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自然资源工作定位,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以实施自然资源系统严格执法、全民守法为重点,全面推进化州法治自然建设,为我市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推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党日”常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丰富学习宣传的方式和平台,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自然建设的根本遵循,确保全市自然资源事业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二、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切实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把关定向作用,积极谋划推进法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局党组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配合做好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督促检查、年度法治化州建设考评相关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按照《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和权责清单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完善自然资源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坚决防止清单之外违法设立和实施行政许可。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公共服务、行政奖励、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清单,积极有序做好各类清单衔接工作。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省政府扩权强县改革及重大平台建设的部署,落实《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省级自然资源行政职权事项调整实施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法规〔2023〕1949号)、《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县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化府〔2024〕12号)要求,坚持“快审、严审、廉审”推进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做好承接茂名市级行政职权与本级行政职权调整实施工作,强化审批权限委托下放的监管。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落实《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强化制度供给,增强自然资源全要素、全流程、全周期对全市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坚持依法审批、廉政审批、高效审批,推进审批事项标准化、便利化,不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全业务类型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配合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服务。推进信用监管,在自然资源管理领域落实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的改革要求。 

  (四)完善行政权力监管方式。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配合、自觉接受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督察等监督。严格执行干预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打招呼行为记录制度。

  四、加快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依法规范做好国土空间规划、行政执法、财务管理等各类信息主动公开,便民为民做好土地征收、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加强自然资源政策措施解读。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对政务新媒体管理。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茂名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化州市自然资源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严格制发程序,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和有效期届满前评估工作。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按要求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依法科学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对纳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执行社会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党组会审议等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应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和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建议。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舆情监测和跟踪反馈工作,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以“长牙齿”的硬措施加强执法监管。从严抓好年度卫片执法工作,完善案件查处衔接机制,稳妥有序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力争新增农乱问题宗数和面积‘双下降’。按上级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相关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八不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强化“以案释法”,适时向社会公布一批行政执法典型案件。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023-2025年)》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着力提升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执行《广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全面推行减免责清单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按照“实体合法”和“程序正当”并重的原则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粤执法”平台的全面应用。

  (三)配合做好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贯彻落实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加强对赋权乡镇、街道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事项的培训指导工作,进一步做好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按计划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推动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镇街综合执法高效衔接、有序运行。

  六、高效化解自然资源领域行政争议

  (一)持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推动涉土领域涉稳和信访重点问题攻坚化解。深入开展土地山林等涉土领域涉稳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切实落实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等工作机制。推动重复信访治理、信访积案化解,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突出做好重要时间节点和敏感时期信访维稳工作,确保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稳定。

  (二)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水平。配合做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的相关工作,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抄告制度要求,加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分析,加强对自然资源领域行政争议特点规律、行政执法共性问题、败诉原因的分析研判,积极完善长效机制,防范行政风险。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落实败诉行政案件分析报告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将在典型案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传导至相关地方和单位,推动源头规范。落实单位领导干部诉讼旁听制度。

  七、深入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工作

  (一)抓好重点内容普法工作。落实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抓好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落实。落实领导班子本年度参加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

  (二)加强法治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利用“6.25”全国土地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社会普法宣传工作。完成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考试任务,持续开展专题教育培训和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工作,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自然资源改革发展的能力。组织公务员参加本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确保持证上岗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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