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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化州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 化州市统计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27日,化州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统计局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29日,化州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做好巡察整改重要政治任务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一)深化思想认识,主动认领问题。统计局党组始终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改进工作作风的重大机遇。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情况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高度负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自反馈意见以来,截至6月28日,召开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次,党组会6次(其中局干部职工列席的扩大会议3次),党员大会2次;结合各个反馈问题,对问题涉及的股室、涉及的工作环节等负责同志谈话提醒14批次、共64人次;召开统计局党组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认真梳理,将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我局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问题,并对此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统计局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任负责人,办公室成员由各专业股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日常工作。严格对照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统筹标本兼治,深化整改成果。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的落实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组织管理、夯实工作基础等方面入手,制定了《化州市统计局查处统计违法案件集体审理讨论制度》《化州市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操作规程》《中共化州市统计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逐步形成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建立健全机制,务求整改实效。统计局党组坚持整改工作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好具体问题整改。同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基础上,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截至目前,局党组制定4项制度、1个方案、1项规程,修订完善了1项制度,后续将不断健全完善。

  二、真改实改全面改,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一)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决策部署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须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关于推行各级党组织“三个第一”学习教育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通知》精神(茂组通﹝2018﹞114号),明确党组会、支部会要严格执行“三个第一”学习教育制度。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了《中共化州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建立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和《2023年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暨“第一议题”学习方案》。在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支部会等会议上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学习教育常态化,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意识。通过持续不断地加强对党的政治理论、党内法规的学习,自觉涵养和践行初心、自觉担当使命,提高党性修养。三是规范议程,做好记录。局内召开党组会议前进行预先计划,填写好议程表,规定第一议程为“第一议题”的学习内容,再发规范的文件通知召开会议。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做到“第一议题”学习常态化,记录规范化。1月1日至6月28日,局党组共召开会议13次(其中:第一议题学习11次,专题会议2次);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6次、支委会7次、党员大会1次、组织生活会1次,均落实第一议题。

  (二)针对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须长期坚持。一是制定了《化州统计局传达贯彻落实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和市领导指示批示有关制度》。做好对会议内容及时进行传达和通报,确保会议精神不落空,做到有人跟进、有人落实。二是落实登记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分类填写《会议事项、文件要求、领导指示批示及上级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统计表》,做好会议和文件决定事项传达的登记。自执行《化州统计局传达贯彻落实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和市领导指示批示有关制度》以来,我局共登记会议事项落实共15项。

  (三)针对主动当好参谋助手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须长期坚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努力提升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政治能力。一是加强学习,自反馈意见以来,截至6月28日,我局共派出综合核算股人员参加市经济分析会作会议记录1次,通过主动了解各部门有关全市的经济运行情况,拓宽视野,增加全局观,提高统计分析水平。二是加强了解,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我局各相关专业股室与农业农村局、发改局等相关经济部门联合办会2次,深入了解当前相关部门的经济数据及对部门针对现时经济采取的措施,发挥统计参谋助手作用。三是加强调研分析,截至6月份,我局各专业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共撰写分析6篇,进一步增强统计分析服务,当好参谋助手,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四)针对统计执法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须长期坚持。坚持依法调查、独立调查,严格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强化依法统计的震慑作用,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一是我局于4月3日制定《化州市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流程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程序》,并组织我局所有统计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业务知识,规范执法业务流程,进一步提升我局整体执法水平。二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地方实际,制定了《化州市统计局查处统计违法案件集体审理讨论制度》,规范了对统计违法案件的处理。同时严格按照国家执法文件的要求开展统计执法工作,对数据有出入的企业,参照有关文件发出整改通知。至目前止,今年已对企业进行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共65家。

  (五)针对统计执法检查案卷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须长期坚持。进一步强化了基层基础工作,健全了统计执法案卷整理制度机制,着力提高全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及案卷整理业务能力。一是制定了《执法检查取证情况核对表》,规范了对执法检查资料的收集,进一步健全了统计执法案卷整理制度,提升执法股室工作人员的案卷整理业务能力。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在统计执法前,对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明确规范统计执法工作的内容、方式及执法案卷的填写要求,保证每一项程序都做到合法合理合规。三是提升案卷管理能力。在执法检查之后,组织执法人员交叉检查、相互点评借鉴,着力寻找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规范案卷的整理,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

  第二方面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力度不够

  第三方面问题: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

  (一)针对不重视党建工作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须长期坚持。一是党组负责人对党建工作分管领导及新旧换岗的党务工作者进行了集体谈话提醒,强调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党建工作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必须提高政治意识。党建工作分管领导、党务工作者要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并重,要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坚持学习教育常态化,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强化理论武装工作,建立常态化学习教育机制,同时不定期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引导每一个党员干部持续不断地加强对党的政治理论、党内法规的学习,自觉涵养和践行初心、自觉担当使命,提高党性修养。三是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增强提高调查数据真实性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努力提升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政治能力。四是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落实,增强党员干部主责意识。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健全完善“两个责任”清单,扎实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自查和专项督查,努力打通管党治局责任传导“最后一公里”。党组书记是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开展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是促进分管领域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开展的牵头负责人,中层干部是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开展的具体负责人。必须将党建工作内容列入业务工作中,领导讲话必须讲党建,让党建意识深入人心。五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的《每季度“三会一课”学习计划》的通知精神和《落实2022年度化州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通知要求,加强局党建工作,提高党建质量。

  (二)针对党内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须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党章学习,强化党性教育,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全面提高党性修养。自巡察反馈后,我局于2023年4月18日,组织全局党员进行了党章学习。二是进一步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材料必须要结合本职工作岗位,认真总结,深刻反思,写实写透。以后的生活会材料均由办公室收集后逐一与往年提交的材料比较,出现内容基本一致的,一律退返重写。三是定期开展自我批评,阶段性地对党员干部的学习、工作和思想进行总结,查找问题和不足,边查边纠,自责不自宽,严格要求自己,做到防微杜渐。

  第四方面问题: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重视

  (一)针对机关党建工作未够夯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须长期坚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学习好第一议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树牢“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思想。二是党支部书记带头参与党建活动,以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上微党课等多种形式动员全体党员干部带头履职尽责、主动作为。三是严格落实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举办党支部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大会,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组织党员互相评议,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意义上做到“真、实、像”,切实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二)针对统计执法工作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须长期坚持。一是谈话提醒。由党组负责人对政策法规业务分管领导、政策法规股室人员及全局持有统计执法证人员进行集体谈话提醒。要求坚持依法调查、独立调查,严格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强化依法治统的震慑作用,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二是完善制度。我局于4月3日制定了《化州市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流程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程序》和《化州市统计局查处统计违法案件集体审理讨论制度》,使到统计执法按流程化、程序化,对违法案件的处置制度化。三是严格按照国家执法文件的要求开展统计执法工作,对数据有出入的企业,认真按照《广东省统计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对照《广东省统计局行政处罚减免责清单》等有关文件进行执法。

  三、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理论学习,坚决树牢理想信念。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的高度,对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反思,自觉担负起党的政治建设主体责任,把握关键要求,领会精神实质,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落实政策不走样,执行标准不偏离,持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更强的定力与担当、更严的标准与作风、更实的举措与成效,推动专项巡察整改“见底清零”。

  (二)强化责任担当,高标准推进后续整改工作。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把当前整改成果与长期整改任务相结合,边整改、边总结、边巩固、边提升。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组织开展“回头看”,全力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阶段性完成整改的事项,加快跟踪推进,确保彻底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纳入统计局重要议事日程,做到紧盯不放、常议长抓。并适时开展专项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同时,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扎紧制度“笼子”,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财、管权、管事,真正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工作优势。

  (三)持续正风肃纪,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制度,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领域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极支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监局纪检组履行政治监督责任,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统计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加强廉政提醒和警示教育,推动统计系统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四)立足整改成果,推动统计工作健康发展。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深化统计体制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茂名市委、化州市委重要部署,扎实做好统计工作。加强同有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作,始终把“防治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统计重点工作任务来抓,不断提升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坚守统计红线,敢于担当、善谋实干、锐意进取,着力推动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7353550;邮政地址:化州市行政中心大楼八楼西803室(化州市统计局办公室);电子邮箱:www735355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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